多年前,她与丈夫白手起家打天下,创下数百万家产;有了钱后,丈夫包二奶并生下孩子;六年后,她忍气吞声提出离婚,丈夫竟伙同他人作伪证,出具多达293.5万元的巨额债务伪证,企图使她不仅拿不到一分钱财产,还得分担巨额债务!三年里,她与前夫和二奶斗智斗勇,终于将一件件铁证摆在法官面前,赢得了官司的胜利……
2002年8月12日,我的前夫许终于以妨害作证罪、重婚罪等数罪并罚,被一审判决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二奶邓某则以重婚罪被判决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这场官司我打了足足三年!我受的屈辱很多很多……
我要离婚,这屈辱的日子没有尊严
1992年,身为老板的许在一次招工时一眼就看上了只有小学文化、比他小19岁的打工妹邓。
后来,许热情洋溢地在驾驶室里教邓开车。那车是用我们夫妻二人奋斗赚来的钱新买的日本进口小轿车丰田佳美。许几乎把邓搂在怀里,教她如何打方向盘;邓则边扭边往许的怀里钻,笑声相当刺耳。
我皱着眉头提醒许:“你是老板,大家都看着你呢。你要注意影响呀!”
许笑着回答:“没什么。你知道我已结扎,弄不成什么事的。再说,我当司机竟娶了你这个镇长的女儿,应该很知足了,还怎敢胡来?”
话虽这样说,许还是弄出了大事,而且胡来的程度远远超出我的想象:第二年,他就将邓的户口从广宁迁入我们的住址,并悄悄地与邓非法同居,使邓怀上孩子。
诡计多端的许把一切都做得天衣无缝:为了方便与邓厮混,他让我负责打理20多公里外的一家加油站,而且每隔几天就炒掉一两个工人,然后让我去顶班,使我一个月甚至几个月都回不了家。
第二年,邓将孩子生了下来。
我从加油站回到四会家中时,许的酒楼已经开业,他和邓的卧室就设在六楼。
一天,我去酒楼,许多服务员问我:“你是订桌还是等人?先喝水,我去禀报老板娘。”我愣一愣神,说:“我就是老板娘,楼上那个不是老板娘,是二奶。”许多员工先是很惊讶,继而非常同情我,说:“怎么光天化日之下,还有如此欺负人的事发生?如果哪天你有事需要帮忙,我们一定效力。”
我问许这是咋回事,他先是抵赖:“我1983年就结扎了,怎么会让她怀上孩子?”我再问,他就不吭声,或借故走掉。我去问邓,邓说:“孩子是我和男朋友生的。大哥(指许)心肠好,暂时收留我们。”
因为没有确凿证据,我只好忍气吞声。
从1993年到1999年的六年间,我有过幻想:许比邓大那么多,他们也许热乎一阵子就会散伙;我和许毕竟是一同打拼过来的患难夫妻,他总有一天会回心转意的;就算他喜欢二奶也没有什么的,这年头,有钱人包二奶的不少,但二奶转正的没几个;我已奔50岁了,人老珠黄,他喜欢年轻的就喜欢去吧,只要不忘记我就行……
然而,幻想归幻想,现实却是残酷的:屈辱的日子没有尊严。每个月,我只从他手里领到300元生活费。在不大的四会城里,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许包养二奶,于是我不论走到哪里都会碰到一双双鄙视的眼睛,都能听到人们不客气的议论:“快看,那个缩着脖子走路的女人就是大奶。她好脾气,不吵不闹,车不坐,家产不争,有碗饭就行了……”就连许和邓也瞧不起我。邓曾当着我的面奚落我:“他喜欢的就是我,我要他怎么样,他就怎么样!”一次,许还气急败坏地骂我:“我养你,就像养一条狗。只要你不提出离婚就行……”
我的忍辱负重并没有唤醒许的良知,他反而得寸进尺。每天,他们二人情同夫妻,一起开着丰田佳美送儿子去幼儿园,下午又一起开车接儿子回去;或一起开车去市场买菜,回去后由二奶下厨做给他吃……而我,根本抬不起头来走路,去哪儿都是快步沿着街边走,生怕熟人揭伤疤。有时,我干脆躲得远远的,躲到加油站去,眼不见,心不烦。
我终于忍无可忍,愤然向许摊牌:“这样的日子我不要了。我要离婚。我要过正常人过的,有尊严,也有自由的日子!”
许愣了,恶狠狠地威胁我:“离婚可以,但你一分钱也拿不到!”
看着许那双恶狼似的眼睛,我不敢相信他就是和我一起生活了10多年的丈夫。我泪流满面,不过,在那一刻,我拿定了主意:不但要离婚,还要以重婚罪将他告上法庭!
我开始悄悄地寻找证据。慢慢地,我看出了一点儿端倪:(一)许家的男人有个特点,两个膝盖往内拐,而邓生的男孩膝盖也往里拐;(二)许非常小器,不可能花大把钱养别人的孩子;(三)他知道打工妹出身的邓有许多男朋友,如果他没有百分之百把握,绝对不会养那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