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绣因嫉妒用尽心计,使楚怀王割去了新宠妃的鼻子;吕雉因嫉妒把戚姬挖眼,割耳,熏面,断去四肢,制作成人彘;武曌更是掩袖攻谗,蛾眉善妒———把王皇后、肖淑妃打入冷宫,乱杖打死;叶赫那拉兰儿也是妒火熊熊,把先帝曾赞过的曼妙舞姿、窈窕身段的丽妃装入酒瓮,让其永远不能再伸展腰身,搔首弄姿……
嫉妒仿佛是女人的专利,仅从字面上就可看出端倪: 嫉,乃“女疾”,女人的疾患;妒,“女户”也, 女人之嫉妒总是与自家门户里的那点儿人和事有关,上至皇家帝豪,下至小民百姓,概莫能外。
考察女人嫉妒之源,首先因于男人——言以蔽之,皆因与“这个男人”有干系的其他女人而发。
一个女人生命中与其有密切关系的男人,总有这几个人:父亲,老公,儿子,还有情人。 据某权威机构的无聊问卷调查显示,女人承认自己有婚外情的比例已达到80%以上。如此势头发展下去,故在此不得不让情人们无上荣光地占一席之地。
一个女子对于父亲专属于的那个女人,其嫉妒的程度和范围最为轻微。身为父亲的女儿,虽然弗洛伊德也搞出个什么“恋父情结”来,以供世人对号入座,但终不如“俄狄浦斯情节”那么深入人心。
古希腊的哲人们,为了揭示人与命运的关系,就把“恋母情结”的想象,发挥到极致,尽管那时弗洛伊德先生还未出世,已经让每一位男童担心:自己那弒父娶母的潜意识成为不可抗拒的命运。
弗氏之论调在现实生活中能达到如此耸人听闻的功效,真令天下的文字工作者羡慕不已,自叹弗如。
但就同为女人身份的女儿而言,我们确实很少听到女儿恋父妒母的事件。倒是“女儿是妈妈的贴身小棉袄”,这样暖得有些发腻的传言,有史以来,头一次让两个女人之间的关系与嫉妒两不相干。
当然上述情节一定是自个儿的生母亲娘,假使继母或是准续弦,那是要坚决地另当别论的!此时的父亲,在女儿心目中就不仅是自己的父亲,而且也仿佛是自己的男人了。这种例子举不胜举,单看那《北京人在纽约》里王启明家的小丫头片子,对阿春的言辞神情,就把作为女儿的女人之嫉妒情感表露得淋漓尽致。让阿春这样久经沙场的干练女子都汗颜。
一般而言,再论婚嫁的男女,如女方是携女而嫁,则此二女一男的世界多可和平共处;如果是男方带女而娶,这继母与前妻的女儿要想在同一屋檐下相安无事,和平共处,恐怕比巴以和谈还要艰难。
尽管如此,女儿之于父亲身边的各色女人的嫉妒情结仍然是最轻微的。
如上述小丫头片子之厉害角色,终究也就是捣捣乱,煞煞风景,最后负气出走,实在也没什么惊涛骇浪可言。
而作为婆媳为同一个男人所发动的家庭内战,却远没有这么平静的结局,其斗争的场面也远为激烈。
三从四德年代的事不必多言了,焦俊卿和刘兰芝能成就千古绝唱《孔雀东南飞》,多亏有个焦母婆婆从中作梗。
由此得出结论:大言不惭的圣贤老朽们应及时修改三纲五常——在“夫为妻纲”前面加上“婆为媳纲”,方才符合逻辑。不然怎么解释那么多女人翘首以盼“多年的媳妇熬成婆”呢?就是为了争这一“纲”!
而为什么“婆纲”要加在“夫纲”之上呢?通常那时的男人都会对自己的母亲俯首帖耳——所谓孝道,就是要听话!而对媳妇除了要管束之外还有恩爱。
这“婆纲”就不得了!首先想到自己N把屎,N把尿拉扯大的儿子,在某年某月某日忽然变成了另外一个女人的人了,这就不得了!如果再看到自己的儿子不管教那个女人,还被那个妖娥子迷惑得五迷三倒,那就更是了不得了!
于是乎“婆纲”大怒,一定要在那妖娥的“夫纲”之上再压上一纲!
让弗洛伊德老人家诊断一下,这是什么潜意识在发挥奇效?女人之嫉妒也!
然随着中外妇女们独立解放运动的蓬勃发展,如今的身为儿媳的女人们已不可同日而语了。儿媳们也可以一手叉着杨柳腰,一手拍着胸脯大无畏地宣言:俺也不是省油的灯。
前不久,某拥有众多眼球的网站贴出一篇关于婆媳之间干戈之争的短文,赢得阅者无数。随后发言者前赴后继。
归纳起来,仿佛都是儿媳在声讨婆家——其声之哀怨,其声之愤慨,其声之无奈,令人怀疑我们的女同胞们不是生活在E时代的自由天空下,而依然是身负三座大山,生活在水深火热的旧社会。
但仔细研究发现:原来是多数已成为婆婆级的女人们,善于运用网络战术的实属凤毛麟角。所以在这场婆媳之间的网络口水战中,成了失语的一方,导致舆论一边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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